第七章-《南风入我怀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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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每个人心底都有那么一块净土,

    可能是一朵花,一首诗,或者一个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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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市运会每一个项目的第一名,可以获得一千块钱的奖金,以及赞助商提供的品牌运动鞋一双。陆笙单打和混双都得了第一名,一共拿到了一千五百块钱的奖金。

    她把这些钱全部给了南风。

    南风有点儿意外:“为什么给我?”

    “你为我花了那么多钱,我挣了钱就该交给你。”陆笙认为自己这个理由无懈可击。

    南风被她逗得一乐,白皙的手指捏着那一沓人民币,低垂的眉眼染了点点的夜灯的柔光。

    陆笙看得有些痴迷,心脏像是一只高兴的小兔子,蹦蹦跶跶的。

    然后,她听到他打趣说:“这感觉有点儿像是,懂事的女儿把赚到的第一笔钱交给爸爸。嗯?”

    陆笙愣了愣,欢快的心房归于平静。她低下头,郁闷地心想,你才比我大八岁,怎么就像爸爸和女儿了?哪里像!

    南风轻轻撩一下眼皮,看到陆笙乌黑的发顶。小丫头不好意思了?他扯了扯嘴角,把钱收好,然后问道:“陆笙,你多久没回家了?”

    “两个月。”

    “嗯,该回家看看了,让你妈妈知道,你得了冠军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陆笙搬到树青体校不久,陆妈妈就发现,树青体校有好心人愿意资助女儿,似乎她不需要再给女儿花抚养费了……从此断了给陆笙的钱,连书本费都没有了。

    那段时间陆笙过得很艰难。

    如果可以,她不希望向任何人开口要钱。可是徐知遥不知怎的突然变得心细如发了,从她各种省钱的小细节中推理出陆笙的窘境,并且立刻把此事上报了南教练。

    自此之后,陆笙的一切开销都由南教练兜着,直到现在。

    现在陆笙回家的意义仅仅是给她妈妈当个出气筒。有一次她妈妈还伸手朝她要钱了,陆笙摇头说自己没钱。

    妈妈当时那个冷笑啊,问:“你们打网球的不都能赚奖金吗?你赚了吗?”

    “我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我就知道!你打了这么多年网球,一分钱奖金都没赚,你就是个废物!”

    在妈妈眼中,她永远是个废物。陆笙本以为自己可以波澜不惊地对待妈妈的鄙视了,可那次她还是受了点儿刺激。

    那天回到体校之后,陆笙问南风,自己什么时候可以打比赛,南风有些奇怪,问她怎么突然想打比赛了。

    陆笙神情有些晦暗:“我,想赚奖金。”

    南风是何等通透的心思,一眼就瞧出不对劲了,再一联想,立刻猜出事情的大概缘由。

    他对陆笙说:“如果你只是想赚钱,做任何行业都可以赚钱,很多行业比打网球轻松得多。任何时候,钱只能是一个尺度,它没资格成为你的目标。”

    “我……”

    “还有,这条道路不好走,过去、现在、将来,你会遇到很多干扰,不同类型的干扰,许多人劝你放弃、逼你放弃,或者你自己也会迷失,甚至会想放弃。我希望这个时候,你不要忘记初心。想一想,你为什么打网球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所以无论从感情动机还是功利动机上看,陆笙都已经没有回家的必要了。这么多年她一直回去,大概也只是因为那里有她的妈妈,有她在这世界上唯一的亲人。

    亲情,是全世界最让人无奈的联系。你终此一生也无法摆脱它,无论你从中获得的是爱,还是伤害。

    家里的门是锁着的,陆笙一边掏钥匙开门,一边心想,妈妈大概又去打麻将了。推门走进去,屋里静悄悄的,她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劲,在小小的房子里转了一圈儿,顿时明白哪里不对。

    ——家里少了很多东西。

    电视、电冰箱、洗衣机,这些电器都没了。还有妈妈的梳妆盒、首饰盒,也不见了,衣柜里的衣服也少了很多。

    难道来了小偷?

    不对,如果是小偷,一定会把屋子里翻腾得乱七八糟,可是现在这个屋子尚算整洁,有一些家具挪动的痕迹,大概也只是为了方便搬动物件。

    是搬家吗?

    不,如果是搬家,应该会搬走更多东西,也不会留下那么多衣物。而且……陆笙十分确定,妈妈除了这里,并没有别的家。搬家意味着付一份房租,这一点妈妈不会接受。

    那么,到底是怎么回事?

    陆笙在柜子上摸了一把,摸到了一层薄薄的灰尘。

    妈妈有多久没回来了?

    突然地,她有一点儿不安。她走到窗前,推开窗子向外面望了一眼,恰好看到康熙从楼下路过。她立刻喊他:“康熙?”

    康熙仰头见是她,立刻笑了:“小绳子?你回来啦?”

    陆笙点点头,问道:“你看到我妈了吗?”

    “啊?这个……你等一下我上去和你说。”

    康熙很快跑上楼,陆笙已经开了门在等他。他扶着门框,喘着粗气说道:“陆笙,我跟你说,你……你妈不要你了。”

    陆笙心口一沉,问道:“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“你妈跟一个男人跑了。临走前把值钱的东西都卖了。不过你家电视洗衣机什么的也挺破,其实不值几个钱。”

    陆笙却是一阵发怔,愣了一会儿,问道:“那个男人是谁?他们跑到哪里去了?”

    “我不知道,我没亲眼见,也是听说的。”

    陆笙却有些狐疑地看着他:“你在骗我。”

    康熙立刻摇头:“小绳子你摸着良心说,从小到大我什么时候骗过你?不信你去问我妈,我妈见过那个男人。”

    陆笙立刻跟着康熙去楼上找他妈妈。陆笙管他妈叫“婶婶”。

    婶婶见是陆笙来,倒也不意外,把事情原委跟她讲了。

    原来陆妈妈恋爱了,认识一个来这边跑买卖的男人,后来男人听说她有个女儿,就嫌弃她,不要她了,她要死要活的,最终决定从此和女儿断了联系,跟着男人去南方做生意。

    陆笙问道:“那个男人到底是哪里的?他们到底去了哪里?”

    婶婶摇头叹了口气,说道:“陆笙,你妈妈让我给你带句话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“不要去找她。”

    陆笙低头沉默了一会儿,突然说:“婶婶,我还有一个问题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。”

    陆笙的眼睛有些放空,轻声问道:“十七年前,我妈刚怀孕时,为什么会决定把孩子生下来?我一直特别好奇。”

    “陆笙,我不知道。我们家搬过来时你已经出生了。”

    陆笙没再问别的,转身回家了。她的心情很平静,仿佛风平浪静的海面,连她自己都觉得诧异。想一下,大概,她潜意识里早已经有这个心理准备了。

    她回到家时又翻了翻,找找有没有值得带的东西。其实这么多年,该拿走的都拿走了,早就没什么了。

    然后她把屋子打扫了一下。清理垃圾桶时,她从垃圾桶里发现了一些被撕碎的相纸。

    她把相纸全部拿出来拼好,拼成了一张老照片。

    明亮的街道和灰暗的小巷交汇处,一个身材修长的年轻男人正拿着一枝玫瑰花在等人。玫瑰花娇艳欲滴,男人低着头,五官看不清楚,只令人觉得他的笑容很温柔。

    陆笙捧着照片,突然觉得前所未有的难过。

    那个获奖的摄影师给这张照片命名叫作“城市”。以前她小,不明白,现在,如果由她来命名,她觉得它应该叫作“爱情”,醉人又伤人的爱情。

    或者是“等待”。他的等待定格在这一瞬间,那个女人的等待却是十七年。

    陆笙把破碎的照片收好,房间打扫干净,然后锁好了门。

    锁上她和这个地方最后的一点儿联系。

    陆笙一脸平静地回到树青体校。一看到南风,她以为那些早已远去的委屈和无助却突然杀了个回马枪,疯狂地涌上心头。她终于还是落泪了,啪嗒啪嗒,哭得像一枝带雨的花朵。

    南风拧起眉头: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“南教练,妈妈不要我了……”

    南风抽了纸巾递给她:“陆笙,别哭了。”

    陆笙的泪水却断不了。她以为她和母亲的亲情已经淡得只剩下形式,却不知自己心底对母爱的渴望并未消除。

    那毕竟是一种本能。

    不过现在已经变成绝望。

    南风轻轻揉了揉陆笙的头:“陆笙,你还有我。”

    一句话,陆笙哭得更欢了。

    南风顿时变得有些无措,他一边给她递纸巾,一边问道:“又怎么了?”

    “南教练,”陆笙红着一双眼睛,泪眼蒙眬地看着他,“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呀,呜呜呜……”

    为什么对她这么好?这个问题南风真的有想过。

    每个人心底都有那么一块净土,那可能是一朵花,一首诗,或者一个人。陆笙是他心田里最干净的那块土地。

    他对她好,就是对自己好。

    南风牵了牵嘴角,声音低沉而温柔:“因为你值得。”

    2

    11月28号是凌峻宇的生日。

    一向高调的凌公子为自己的生日开了个party,请了不少人。按理说南风不爱凑这种热闹,但凌峻宇是个例外。

    谁让两人是发小呢。

    南风送凌峻宇的生日礼物是块江诗丹顿。他给人送生日礼物,基本就是腕表、腕表,以及腕表。凌峻宇看到他送的礼物之后有点儿嫌弃了:“怎么又是一块表?”

    “嗯,你想要一块什么?要不我给你买一块煎饼?”

    凌峻宇翻了个白眼:“你滚……”

    南风于是滚了,走到包厢角落里,坐在单人沙发上独自喝酒。

    宽敞的包厢中央成了舞池,光怪陆离的灯光下,几个年轻男女正在跳舞。漂亮姑娘背对着站在男人身前,摇摆着臀部,几乎和男人贴到一起,她甩了一下头,媚眼横飞。

    南风移开眼睛,看着面前的鸡尾酒发呆。黑色衬衫的面料细密而有质感,在灯光下像一捧细腻的黑沙。明明暗暗的光线扫过他的脸庞,清晰俊逸的脸部线条,眉眼细长漂亮,眸光透彻而温和。他身处喧嚣之中,却仿佛是远离尘嚣的一幅宁静画卷。

    凌峻宇最看不得南风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,于是鬼鬼祟祟地又凑过来。

    “嘿!”他拍了一下南风的肩膀。

    南风没理他,伸手摸烟盒。

    凌峻宇见状立刻拦住他:“抽我的抽我的,你尝尝这个。”一边说着,一边从怀里掏出一根雪茄来,还主动要给他点上。

    盛情难却,南风只好抱着试一下的心态咬住雪茄,才抽一口,浓郁的烟气呛得他肺泡都要炸了,他拿开雪茄,疯狂地咳嗽起来。

    “哈哈哈哈哈!”凌峻宇觉得很搞笑,“哎哟,我的少爷,你比大姑娘还不如!”

    南风倒也不气,把雪茄放在烟灰缸边上,端起酒杯喝了一口。

    凌峻宇指着尚未熄灭的雪茄烟,说道:“你小子不识货,我这一根雪茄买你一条黄鹤楼。”

    南风轻轻抬了一下眉毛:“合适的才是好的。”

    南风摸出自己的烟点上,慢悠悠地吐了口烟圈。他突然想起一事,便对凌峻宇说:“你的雪茄烟,送我一盒。”

    “奇怪,你不是不抽吗?”

    “我有用。”

    “行,一盒够吗?”

    “够。”

    凌峻宇看着青色烟雾缭绕中的南风,好奇地问:“你为什么一直抽黄鹤楼?从来没变过,这烟的味道一般吧?”

    “第一次买烟时店员推荐了这种。”

    那是空难后的一个多月,他的伤还没好利索。第一次抽烟,也无所谓好坏,只不过打发时间而已。那段时间他过得不太好,渐渐地染上了烟瘾。

    后来就一直没变过。

    人们念旧,本质上是纪念某段时光,好的或者坏的,或者不好不坏的。那时光在你的生命中留下深刻的烙印,以至于与之有关的人和事,都被你不自觉放进记忆里,或者延续在现实里。

    凌峻宇见南风抽黄鹤楼抽得挺有味儿,他就忍不住心痒痒了,扔开雪茄烟,要了一根黄鹤楼来抽,一边抽一边鄙视南风的品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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