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“我是约翰,我就是最近新闻报纸上被讨论的沸沸扬扬的那个人,现在我要点一首《thelazysong》送给我那位老板以及我所有的前同事。 “我想告诉他们,我不后悔自己所做的一切,老子现在天天在家休息,过的他妈的不知道有多爽! “还有,我爱spike周,他给了我重新拥抱美好新生活的勇气!” 美国,华盛顿,特哈诺音乐广播电台(wura)。 在电台工作人员那已经近乎于麻木的情绪中,被誉为“始作俑者”的约翰一通电话打进来,内容直接让接线员一个激灵—— 什么玩意? “嘿,杰西,怎么了?” “维克托,好像是新闻上那个人打来的,点的还是spike周的那首歌。” “你说什么?” 名为维克托的导播愣了一下,看着面前这个年轻的拉美裔小伙,恨不得拍断大腿—— **! 多好的机会啊! spike的歌能在美国各大电台的点播率直线上升,这个打响了辞职第一枪的约翰功不可没。 这要是能约出到电台来做个嘉宾专访,得提高多少收听率。 “好的,那我们来听听下一位……” 负责广播的电台主持人吉米看着又一次被推进来的点播单,随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,整个人向后直接瘫在了椅子上—— 怎么又是这首歌?! 你们倒是点几首的其他的啊! 布兰妮的呢? 布兰妮现在歌曲排名在公告牌就三十名,布兰妮的粉丝难道就不想帮她打个更高点的排名吗? 难道专辑销量高就满足了吗?! 连续三天天天听这首歌,晚上闭上眼都是周易在他耳畔边摇边唱的声音,梦里都是周易和他背后的那一群猩猩头套人在追着他到处跑。 他不理解。 一个亚洲人——准确的说是一个中国人,唱的歌曲怎么突然会这么受欢迎? 这都他妈的干成了本周电台点播率第一了,还是断崖式领先第二的那种! 凭什么?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