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没看见,但是那个可怕的乞丐说他曾在那里,还有印度阿三就在楼梯脚下。” “确实如此。您当时看到您的丈夫穿的是他平常那身衣服吗?” “他的上衣没有硬领和领带。我清楚地看到他露着脖子。” “他以前有没有提过天鹅闸巷?” “从来没有。” “他曾经显示出抽过鸦片的迹象吗?” “也没有。” “谢谢您,圣克莱尔太太。这正是我希望弄清楚的要点。我们先吃点晚饭,然后去就寝,也许明天还要忙碌一整天呢。” 房间很宽敞也很舒适,放着两张床铺供我们使用。我很快钻入被窝,经过这一夜的长途奔波,我已经精疲力尽了。可是福尔摩斯却不一样:他心中一旦有了无法解决的问题,就会长时间废寝忘食地思考,重新考虑各种情况,反复从不同的角度来审查问题,直到事情水落石出,或直到自己搜集到充分的材料时才肯罢休。很快我就知道,他正准备通宵坐着。他脱下衣服,换上一件宽松的蓝色睡衣,还把枕头和沙发上的靠垫收拢在一起,用它们组成一个东方式的沙发。他盘腿坐在上面,面前摆着一盎司浓烈的板烟丝和一盒火柴。在幽暗的灯光中,他端坐着,叼着一只欧石南根做成的烟斗,双眼凝视着天花板的一角。蓝色的烟雾从他的嘴角盘旋上升,他陷入沉寂,纹丝不动。灯光闪耀,正照在他那山鹰一样坚毅的面孔上。我沉入梦乡,而他依旧打坐。有时我从梦中惊醒,他还是这样坐着。最后,我从美梦中醒来,夏日的阳光正照进房里。他的嘴角依然叼着烟斗,轻烟冉冉上升。屋里弥漫着浓重的烟雾,昨夜那堆板烟丝,已经毫无踪影。 “你醒了吗,华生?”他问道。 “醒了。” “我们坐车出去逛逛如何?” “好的!” “那么,穿上衣服吧。大家都没起来,可我知道马僮在哪儿睡觉,我能把马车弄出来。”他边说边大笑,两眼神采奕奕,和昨夜那个冥思苦想的先生判若两人。 我穿衣时看了一眼时间。此时才四点二十五分,难怪还没人起床。我刚穿好衣服,福尔摩斯就回来告诉我马僮正在套车。 “我要试验一下我的理论,”他边说边拉上他的靴子,“华生,我觉得你此刻正在一个全欧洲最笨的人面前!我应该被人们一脚踹到查林克罗斯去!可是我想我现在已经找到解决这桩案子的钥匙了。” “在哪里?”我微笑着问道。 “在盥洗室里,”他回答,“是的,我并非开玩笑。”他见我不相信,就继续说下去:“我刚从那里拿出钥匙,放在格拉德斯通制成的软提包里了。走吧,老朋友,让我们看看钥匙能不能打开锁。” 我们轻轻走下楼梯,走出房间,全身都沐浴在明媚的阳光中。马车已经套好,停在路边,马僮还未穿好衣裳就站在旁边等着。我们两人一跃上车,朝着伦敦大道飞驰而去。路上有几辆运送蔬菜的农村大车,可是路旁两侧的别墅仍然沉浸在寂静当中,犹如梦中的城市。 “有些蛛丝马迹表明这是一桩奇案,”福尔摩斯说着,在空中挥出一道马鞭催促马向前疾驰,“我承认我曾经迷糊得像一只鼹鼠。不过此刻反应过来也不算晚。” 当我们驶过萨里一带的马路时,城里最早起的那些人也不过刚刚睡醒。马车驶过滑铁卢桥,跑过威灵顿大街,然后向右拐弯,来到布街。警务人员都认识福尔摩斯,门旁两个警察向他敬礼。一个巡捕拉住马头,另一个带领我们进去。 “今天谁值班?”福尔摩斯问。 “布雷兹特里特巡官,先生。” “啊!布雷兹特里特,你好!”一位高大的警察走下石板坡的甬道,头上戴着鸭舌便帽,身穿盘花纽扣的夹克衫。“我想和你私下谈谈,布雷兹特里特。” “好的,福尔摩斯先生。请跟我来。” 我们来到他的办公室,这里很小,桌上放着一本厚重的分类登记簿,墙上安着一部电话。巡官临桌坐下。 “您需要我做些什么,福尔摩斯先生?” “我因为休·布恩而来。他被指控与李镇的圣克莱尔先生失踪一案有关。” “是的,他被关押在这里受审。” “我知道。他现在还在这里吗?” “在单人牢房里。” “他规矩吗?” “哦,他很安静。不过这坏蛋脏到了极点。” “脏到极点?” “对,我们只能让他洗了洗手。他的脸黑得跟个补锅匠一样。哼,等他的判决下来了,他必须得按监狱的规定好好洗个澡。我想,您看见了他,您也会同意我刚才的看法的。” “我很想见见他。” “您想见他吗?那很简单。请跟我来吧。您可以把提包放在这里。”“不,我想我最好拿着它。” “好吧,请跟我来!”他领着我们走过一条甬道,打开一道上闩的门,从一条盘旋的楼梯下去,把我们带到一个走廊里,墙上刷着白灰,两侧各有一排牢房。 “他就在右手第三个牢房里。”巡官说,并往里瞧了瞧。 “他睡着了,”他说,“你可以看得很清楚。” 我们两人往里瞧,囚犯脸朝着我们躺着,正在酣睡,呼吸缓慢而深沉。他中等身材,穿着和他身份相当的粗料子的衣服,一件贴身的染过色的衬衫从破旧的上衣缝隙中露出来。他的确像警官所说,肮脏得不堪入目。尽管如此,他脸上的污泥还是遮不住他那丑怪的面孔:一道狰狞的伤疤从眼角直伸到下巴,伤疤收缩后吊起上唇的外沿,露出三颗牙齿,好像一直在咆哮,一头蓬松油亮的红头发覆盖着前额和眼睛。 “是个美人儿,是不是?”巡官说。 “他的确需要洗一洗,”福尔摩斯说,“我觉得他应该洗个澡了,所以带了些东西过来。”他一边说,一边打开那个软提包,取出一块很大的洗浴用的海绵,使我吃了一惊。 “嘻,嘻!您真爱开玩笑!”巡官轻声地笑着。 “喏,如果您肯做件好事,打开这牢门,我们很快就能让他摆出一副更体面的模样。” “行,那又有何不可?”巡官说,“反正他这个样子也不会给看守所增光,是吧?”他打开牢门,我们悄悄走进去。那个睡着的家伙翻了翻身子,重又进入梦乡。福尔摩斯弯下腰就着水罐,蘸湿了海绵,使劲在囚犯的脸上擦了两下。 “让我来给你们介绍,”他喊道,“他就是肯特郡李镇的内维尔·圣克莱尔先生。” 这样的场面我一辈子都没有看到过。这个人的脸好像剥树皮一样,被海绵剥下一层脸皮。他脸上那粗糙的颜色不见了,而且脸上那块本来明显的伤疤和那副可以显出冷笑的歪嘴也不见了。那堆乱蓬蓬红头发也被扯了下来。这个时候,我看到了一个脸色苍白的俊俏小伙。这个黑发的小伙子从床上坐起来,皮肤光滑,他揉着自己的眼睛,凝神打量着,好像还没有睡醒的样子。突然他明白事情已经败露,不由得尖叫一声扑倒在床上,用枕头埋起自己的脸。 “天啊!”巡官叫道,“这是真的,他就是那个失踪的人啊,我从相片上看到过他。” 这时候,那个小伙突然转过身,然后一副听之任之的表情,看起来很不在乎。“就算是这样又怎么样,”他说,“那么请问先生,你能控告我犯了什么罪行吗?” “我现在控告你犯了杀人罪,你杀害内维尔·圣……哦,除非法官把这件案子判成自杀未遂,他们就不会控告你了,”巡官咧着嘴笑着说,“哼,我已经当了二十七年的警察,这次估计要得奖了。” “如果我就是内维尔·圣克莱尔先生,那么,很明显的是,我好像没有犯罪,因此,我现在受到了非法拘禁。” “你虽然没犯罪,却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!”福尔摩斯说,“你如果可以相信你的妻子,你可以做得更好。” “我做这些是因为我的儿女,”那囚犯开始呻吟着说,“上帝保佑,我不想让他们为了父亲所做的事情而感到羞耻。天啊,如果这件事被说出去,那我该多么难堪啊!天啊,我该怎么办才好?” 福尔摩斯走到床边,然后坐在他的身旁,和颜悦色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:“如果你要闹到法庭上才能查清这件事情的话,必然会闹得满城风雨。可是如果你现在就让当局了解,这是一件不足以提出控告的事情,那我认为也就没有什么宣扬的必要了。我也相信布雷兹特里特巡官会把你和我们说的话记录下来,然后交给当局的。所以这件事情就不会被移交到法庭,那么你就可以放心了。” “上帝保佑您!”那囚犯突然热情洋溢地高喊起来,“啊,我宁愿去忍受拘禁,唉,甚至被处决,也不想让别人知道我的痛苦和成为家庭污点的秘密。 “现在你们是唯一能听到我身世的人了。我的父亲是切斯特菲尔德的小学校长,我在那里受到了良好的教育。我年轻的时候喜欢旅行,也喜欢演戏,后来我去了伦敦一家报社做了记者。一天,主编想做一组反映城市里流浪乞讨者的生活宝典,我就自告奋勇去采访,而这就成了我历险的开始。我扮演起乞丐,收集写文章需要的材料。我对演员职业的热爱,必然使我学会了很多化装的技巧。我用油色涂脸,装成让人怜悯的样子。而且我还用一条肉色的橡皮膏,做了一条伤疤贴在脸上,然后把嘴唇卷起来上翻,戴上假发,穿上恰当的衣服。就在商业区选了一个地方做了火柴小贩,但其实我是个票丐。我做了几个钟头,到了晚上回家,我已经赚了二十六个先令零四个便士,这些钱让我感到很吃惊。 “后来我这样写了报告,然后这些事情就不了了之。直到后来我为朋友做担保,收到了一张需要赔偿二十五英镑的传票。当时我没有那么多钱,感觉快要走投无路的时候,我想起了上次的经历,我求债主延缓几日,然后请了假,就去城里乞讨。过了十天,我就把钱凑够了。 “哦,就是这样,你想想,我坐在那里,只要我装扮起来,然后把帽子放在地上,我一天就可以挣到两英镑左右,如果再让我去做那些一星期只挣一点点钱的辛苦工作,这反而很不合算了。要钱还是要尊严,我在思想上斗争了很久,最后还是金钱打败了我的自尊。我放弃了记者的工作,从那以后,我就坐在那条街的拐角处,凭借着自己的扮相,引起人们的恻隐之心。从此,我的口袋里就塞满了铜板。而这只有一个人知道,就是我每天寄宿的那家下等烟馆的老板。我每天早上以一个邋遢的乞丐形象出现,然后晚上又变成一个衣冠楚楚的浪荡公子。这个印度阿三收了我很高的房租,所以才会为我保密的。 “不久以后,我就发现我已经囤积了大笔财富。其实不是任何乞丐在伦敦街头都可以一年挣到七百英镑的钱,但我有化装和善于应付的才能,所以我成为乞丐中受到赏识的人。每天都会有各样的银币流入我的口袋。如果哪天收不到两英镑,那就算是很差的了。 “钱挣得越多我的心就越大,我在郊区买了房子,然后结婚成家,没有人会怀疑我的职业,我的妻子也只是知道我在城里工作,她不知道我真正是做什么的。就在上个周一,我结束了一天的工作,在烟馆楼上的房间换衣服,没想到往外一看,看见我的妻子正站在街中心,而且还在看着我。这让我吓得不轻,我赶忙用手遮住脸,接着去找我的知交——那个印度阿三,求他阻止任何人来找我。我听见了她的声音,飞快脱下衣服,换上乞丐的那身。我穿成这样,就连我的妻子也认不出来。后来我害怕妻子会搜查,又害怕那件衣服会泄露我的身份,我就把窗子打开,想把衣服扔出去,结果我用力太大,刮破了我上午不小心弄破的伤口。我赶忙把自己的衣服装满乞讨来的沉甸甸的钱币,扔进了泰晤士河。正打算扔掉其他衣服时,警察突然冲上来。我承认,这使我感到很欣慰。因为我不是作为内维尔·圣克莱尔先生被逮捕的,而是作为谋杀他的嫌疑犯。 “我不知道还有什么需要我特别解释的地方。我当时下决心保持我乞丐的样子,所以我宁愿脸上脏脏的。我知道我的妻子一定很着急,所以我取下戒指,然后趁警察不注意的时候,交给了那个印度阿三,匆匆写了信,告诉妻子我是平安的。” “可是那封信昨天才寄到她的手里。”福尔摩斯说。 “哦,我的天!这一个星期她可真是饱受煎熬!” “那是因为警察看住了那个印度阿三,”布雷兹特里特巡官说,“这件事我很了解,因为他觉得自己把信寄出去是很难的,所以托付了某个海员,但是那个家伙忘记了。” “现在就是这么一回事了,”福尔摩斯说,他点头表示同意,“我也认为就是这样,可是你从来都没有因为行骗而被人控告吗?” “已经有很多次了,可是你想想,那一点点罚款对我来说根本是算不了什么的。” “不过事情必须到此为止,”布雷兹特里特说,“如果你想警察局不声张的话,那么就必须要让休·布恩不再存在。” “我已经郑重地发过誓了,绝对遵守。” “要是这样的话,我想这件事也不会被追究了。可是如果你再犯的话,我们一定会把这件事告诉大众的。福尔摩斯先生,我必须得向你表示感谢。不过我想知道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答案的呢?” “这个答案,”福尔摩斯说,“全部是仰仗我坐在五个枕头上,抽完了一盎司板烟得出来的。华生,如果我们现在坐车回贝克街,正好可以赶上早饭呢。” 1德·昆西(1785—1859),英国作家。——译者注 1英国带王冠图案的旧制五先令硬币。——译者注 第(3/3)页